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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香港9月4日電(記者 謝希語)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4日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結算)就建立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滬港通”)訂立協議,讓一方市場的投資者可以買賣在對方市場上市的合資格股票。
      四方協議由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上交所總經理黃紅元及中國結算總經理戴文華共同簽訂。港交所主席周松崗、上交所理事長桂敏傑及中國結算董事長周明出席並見證了簽約儀式。
      根據四方協議,聯交所與上交所同意將為各自市場的投資者提供訂單路由安排及相關技術基礎設施,讓雙方買賣在對方市場上市的股票;香港結算與中國結算同意將為中國內地及香港的投資者提供交易清算及交收安排,以及存管、名義持有人和其他相關服務;上交所和聯交所同意將根據公平對等的原則平均分享因滬港交易通以交易費用方式產生的收入;以及中國結算和香港結算同意將根據相同原則平均分享因滬港結算通以結算費用方式產生的收入。
      桂敏傑表示,各方經過長期研究和反覆磋商,今天終於落筆簽署四方協議,為“滬港通”業務合作構建了完整的協議框架,標志著具體承擔“滬港通”市場組織業務的兩所兩司已經就各方面的機制安排達成完全一致。下一步將加快業務技術準備,儘快公佈各類業務規則,深入開展技術系統測試,為“滬港通”正式推出創造更好條件。
      周明表示,協議的簽署,表明“滬港通”項目已全面駛入快車道,為項目最後順利實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滬港通”也是中國結算在國際化發展方面邁出的重要一步。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中國結算已啟動在香港設立全資子公司的籌備工作,該子公司將主要服務“滬港通”業務,確保“滬港通”業務安全高效運轉。
      李小加表示,今日簽訂的協議是四方合作的基礎文件,按照兩地監管機構在聯合公告中訂下的原則,清晰訂明四方的責任和義務,內容涵蓋“滬港通”所有基本要素,可謂落實“滬港通”業務的總指南,也是交易結算相關規則的基礎。
      “滬港通”是根據香港證監會及中國證監會於2014年4月10日刊發的聯合公告所載的原則而制定,按該通告,香港證監會與中國證監會原則上批准在中國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建立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試點。  (原標題:港交所上交所等四方簽訂“滬港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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